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告法保健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告法保健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告法的强制性规定?
(1)广告中禁止含有使用军旗、军歌、军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等内容;
(3)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5)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禁止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禁止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7)禁止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8)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9)禁止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等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10)禁止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什么法律规定了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的字体 颜色?
《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了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应当设置提示牌,提示牌上应当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字样,并告知消费者保健食品的特点、适宜人群、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此外,根据《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的字体应当清晰易读、规范统一,字体颜色应当鲜明、与背景突出对比。
具体来说,可以***用黑色或蓝色作为字体颜色,并在深色背景上使用浅色字体,在浅色背景上使用深色字体。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误导和虚假宣传。
直播带货保健食品可以带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在直播带货中是受到严格管控的。根据《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夸大、误导性内容,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得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含有夸大效果、虚***宣传等内容。
因此,直播带货保健食品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夸大宣传,不能进行虚***宣传,不能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第七十九条再次强调,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告法保健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告法保健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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