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做保健食品标识?
保健食品标识是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产品的性质和功效。根据《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保健食品名称:必须***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依次排列组成。
2.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
3. 保健食品标志: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4. 净含量和规格:标明保健食品的净含量和规格。
5. 主要成分或原料:列出保健食品的主要成分或原料。
6. 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根据保健食品的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7. 食用方法和食用量:根据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8. 保质期:标明保健食品的保质期。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什么?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78条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作了哪些规定?
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主要做了如下规定:
第七十八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什么法律规定了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的字体 颜色?
《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了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应当设置提示牌,提示牌上应当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字样,并告知消费者保健食品的特点、适宜人群、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此外,根据《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的字体应当清晰易读、规范统一,字体颜色应当鲜明、与背景突出对比。
具体来说,可以***用黑色或蓝色作为字体颜色,并在深色背景上使用浅色字体,在浅色背景上使用深色字体。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误导和虚假宣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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