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健食品与药物混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健食品与药物混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
什么叫特殊食品销售?
据介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把特殊人群食用的食品叫做特殊食品。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吃的婴幼儿奶粉,另外还包括有特殊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这几类食品因为食用人群特殊,管理非常严格,所以法律上归类为特殊食品。
“此次特殊食品销售集中治理行动一直持续到7月底,旨在规范一批销售主体、清理一批问题食品、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净化特殊食品市场,消除特殊食品销售风险隐患。”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以药店、母婴店为重点治理对象,按照《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要求,重点检查相关经营者是否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是否对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功能宣传,是否对保健食品进行疾病预防、治疗宣传,销售的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备案一致。
三规范一承诺是啥?
“三规范一承诺”专项消费保障行动,强力打击特殊食品欺诈和夸大虚***宣传行为。
三规范即:一是规范“两专”,标识引导科学消费。要求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设立销售专区提示牌。抓“标识”,规范“婴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把产品“标明白”;抓“专区”,严格特殊食品摆放,不得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避免误导消费,把产品“放明白”;抓“管控”,严格销售人员管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宣传疗效,或以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宣称保健功能等欺诈、夸大虚***宣传行为,把产品“说明白”。
二是规范“四法”,督促指导落实责任。着力规范执法监督程序,统一制订下发《特殊食品经营作业指导书》,推动执法监督规范化、程序化。做到“一有、二看、三查验、四建立”:一有即有资质;二看即看标识与注册备案一致、看检验报告有效期;三查验即查验合格证明、查验注册或备案材料、进品产品查验检验检疫证明;四建立即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三是规范“两单一册”,巡查督导提升效能。狠抓监督重点,以“两单一册”为主要内容开展精准化监管,解决特殊食品生产环节“不会管”的问题:即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监管任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建立隐患清单,对主要安全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编制监管手册,指导基层靶向开展日常巡查,实现由粗放式监管向精细化监督转变,力争“一册在手,监管不愁”。
一承诺即:推行“公开承诺”,着力推动社会共治。秉持“安全是企业做出来的”理念,一是“公开承诺”守法经营,严格专区(柜)销售特殊食品,普通食品不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二是“公开承诺”科学宣传,不以宣称有保健功能、夸大产品功效等方式引导销售者购买产品,构建科学理性消费环境。三是“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主动吸引群众监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打造诚信、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健食品与药物混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健食品与药物混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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