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的危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保健食品混放销售的危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叫特殊食品销售?
据介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把特殊人群食用的食品叫做特殊食品。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吃的婴幼儿奶粉,另外还包括有特殊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这几类食品因为食用人群特殊,管理非常严格,所以法律上归类为特殊食品。
“此次特殊食品销售集中治理行动一直持续到7月底,旨在规范一批销售主体、清理一批问题食品、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净化特殊食品市场,消除特殊食品销售风险隐患。”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以药店、母婴店为重点治理对象,按照《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要求,重点检查相关经营者是否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是否对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功能宣传,是否对保健食品进行疾病预防、治疗宣传,销售的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备案一致。
超市保健食品陈列摆放要求?
1、须做到满货架阵列,及时加货,避免让顾客看到货架层板及货架后面的挡板;
2、畅销商品、特价商品的陈列量和陈列面位应充分体现;
3、商品小分类应体现功能和价格带陈列(目前,只要求百货部做价格带陈列);
4、纵向陈列应充分体现(但小件糖果等体积过小的商品则不适宜***用纵向陈列),且不同单品之间纵向陈列的分界线必须清晰、整齐、有序;
5、每一种单品只准有一处陈列位置,禁止交叉陈列和多处陈列,且每种单品在基本货架上的陈列面不得少于2个(宽度不可小于15公分)
6、单品不得跨货架陈列(牙膏、毛巾、纸巾、纸尿裤、保健品、整理箱、鞋架等体积较大的单品除外);
7、不准将一个单品陈列在另一个单品的后面(或下面),保持同一个陈列面的上下内外一致;
8、所有商品必须全部正面朝向顾客陈列,不得倒置、斜放;
9、冲动性商品(特价/快讯/新品)应陈列在货架靠近主通道的位置或黄金陈列段,一线品牌陈列应充分体现;
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实行分区分类存放,禁止保健食品与药品、普通食品或其他物品混放,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经营专区要有醒目标志,标明其经营产品为保健食品。同时,悬挂或张贴“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警示语。
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要按照保健食品宣称的功能进行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功能分类标识。
2021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
特殊食品备案几年?
5年
特殊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预包装食品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取并留存拟经营特殊食品的批准证明文件以及拟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特殊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不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的危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的危害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womenhealth.com/post/31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