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现在保健食品哪个部门批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现在保健食品哪个部门批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由哪个部门主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19号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保健食品的审批权在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应该由哪里审定?
谢谢邀请。不少朋友问我保健食品的上市注册申请问题,属于我们的工作之一,在这里系统解答一下:
在我国,保健食品***用注册与备案两种形式,涉及新原料(保健食品目录外原料)和首次进口保健食品(维生素营养补充剂除外)***用注册审批制,涉及保健食品目录内原料和进口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用备案制。
注册制的流程可分为:递交产品相关材料送审(产品研发资料,工艺资料,质量可控性资料,配方资料,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资料,稳定性,卫生学试验资料等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在为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审评,实际承担单位为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又称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业内简称中保委或中保办),根据审评意见补充改正资料,现场核查,组织复核,调阅原始资料, 做出准许或不准许注册的决定。(整个过程比较繁琐,耗时费力)
备案制相对于注册审批制就简单许多,递交材料只需包含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资料,产品技术要求资料,全检报告等等,除了首次进口维生素营养补充剂外,省级食药监管部门负责保健食品备案,每个省会根据自己情况设立相应的备案机构,根据情况提出现场核查的要求,备案的核心在于规定时间内不否决即视为通过,手续简单许多,但目前由于保健食品原料标准,典型工艺,典型制剂等没有相应的规范和研究资料,保健食品新的功能分类还在讨论之中,新的检验标准也没有出台,所以这项工作暂时处于停滞状态,明年新的标准,规范梳理清楚之后,这项工作将进入快车道,很多保健食品的审批手续将会大大简化。
总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涉及大健康产业,保健食品将会进入一个发展的蓬勃期,市场会逐渐清晰规范,以改变目前的乱象而对百姓信心造成的伤害。
希望上述答案对大家有帮助,有更多问题可以关注我。
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作了哪些规定?
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主要做了如下规定:
第七十八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现在保健食品哪个部门批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现在保健食品哪个部门批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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