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健食品可以添加中药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保健食品可以添加中药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药和食物有什么关系吗?
中药和食物从字面意义上来讲,一个是治病救人、调理身体的,一个是供给人体能量和营养的;一个是维护和保障人体健康,一个是维持生命必须的;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都知道有一些物品是药食同源的,对于药食同源的物品而言,既可作为食品食用,又可作为药品药用,治病则为药,食用则为食,一般情况下“不分你我”。比如:大枣、山药、枸杞、黑芝麻、山楂、赤小豆等等,这类物品共有80多种,他们的安全范围非常高。
民以食为天,食物我们天天吃、顿顿吃;而中药,正常情况下,谁也不会去吃中药。所以,在人不生病(不用中药)的情况下,两者并不发生交集,食品就是食品,中药就是中药,是孤立的两种物品。
1、我们大家都知道,吃中药时,一般都忌辛辣***性食物、油腻食物等,这几乎是普遍认识。
2、有些中药对一些特定食物有禁忌,例如: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薄荷忌鳖肉;鳖鱼忌苋菜;蜜忌葱;天门冬忌鲤鱼;白术忌大蒜、桃、李;人参恶黑豆、忌山楂、萝卜、茶叶;土茯苓忌茶等。所以,中药与食品有相恶、相畏、相杀的一面。
3、有忌就有宜,有些食物与中药有协同凑效的作用,例如:百合炖秋梨,滋阴清肺;五加皮与酒,酒可加强五加皮祛风湿的功效等等。这便是中药和饮食相需相使的一面。
4、情况具体分析:中医饮食宜忌应因人、因地、因时、因病而有所不同,根据病症的寒热虚实、阴阳偏胜,结合食物的五味、四气、升降浮沉及归经等特性来加以确定的,这种情况下服用中药应谨遵医嘱。例如:脾胃虚寒腹泻患者忌生冷;脾虚纳呆或外感初起患者忌粘滑糯米;脾湿或痰湿患者忌油腻荤油、肥肉、油煎炸食品、乳制品等;风热证、痰热证、斑疹疮疡患者忌鱼腥、羊肉等;内热证患者忌辛辣;等等。
中医有药食同源之说,那么就是说中药与食物关系很大。中药大部分都是食物,除了矿物质中药,其他都是动植物精华。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有中药材名单,还有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还有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材名单。名单外的其它食品都是普通食品。
中药讲究药性,中药材之间以及中药与食物之间配伍或搭配是有一定讲究的。其中的原理和方法不是一两句说的清,也不是一般人能掌握的,有需要还是咨询中医医生为好。
有什么中药可以代替保健品之类的吗?
中医讲药食同源,感觉自己身体出现小问题时,可以用一些药食同源的食材来调理,这个是未病先防。也可以选择对症的保健食品食用!这个需要你自己懂医学或者找专业人员来调理!不可盲目跟风!
中药和保健品本身就不在一个档次。中草药是祖宗几千年遗留下的宝贵财富,从古到今部是救死扶伤的法宝,至今我国一些偏远交通欠发达的地区,无论大病危病都是靠中草药治病。保健品只是近段时间新生出的新宠儿,靠包装和广告为效果,从没有哪种国家正规部门认可的保健品,
严格来讲是没有药品可以代替保健品的,但是现在很多针对性的保健品里含有药的成分,因为有的厂家要让患者很快看到疗效,之所以这样也是因为好多人说保健品不可以调理病。其实有的慢***是需要药和保健品一起来治疗和调理的。那么你说是药治好的,还是保健品治好的呢?!
保健食品可以代替药物吗?
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关系:人从不病到病,要经历一个过程,画一条直线,左边端点写“不病”,右边端点写“病”,人在这个逐渐演变成病过程里面,可以分不同的阶段,蓝帽保健品(保健食品)和药品有不同的适应阶段或者是适用范围。蓝帽保健品通常用于人尚未进入病的阶段;药品则适用于人进入生病之后的阶段。
从上述分阶段的性质看,蓝帽保健品不可以取代药物。但是,细思恐惧:
有一个说法是,养生可以把人挡在医院之外,也就是上述从不病到病的进程中,在适合蓝帽保健品的阶段,加入了养生手段,养生手段结合蓝帽保健品阻止了人达到病的程度,用药阶段等效于消失,是不是就相当于代替了药物?一切的答案,交给聪明的各位。
说白了,保健品就是健康人生活在物质匮乏地区人吃的,以弥补营养不足时适当䃼充用。一般食物丰富地区,只要不挑食,根本不必吃任何保健品。有病去正规医院,不要被庸医忽悠。牢记!任何保健品都不是为治病而开发的。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别是目前市场上保健食品良莠不齐,真***难辨,真的不能指望保健食品治病啊!有些保健品对疾病是有辅助治疗作用的,但也是要对症,效果因人而异。在我们不了解病情,按保健品说明书来治病是很危险的事。
你说的治疗糖尿病,那更是困难重重。糖尿病的种类很多,不同种类型的糖尿病有不同的治疗方法,目前为止没有有效的根治办法。在没有确定是属于什么类型的糖尿病,想靠保健食品治愈是不可能的。
保健食品是不能够替代药物治疗的,保健品可以是食品,但是绝对不会有药效的。
目前,保健品市场十分混乱,都是在做虚假宣传广告,利用老人们缺少关爱,乘虚而入,赢得他们的欢心,从而达到哄骗老人们购买昂贵的保健品,获得暴利的目的。
有很多打这中医或西医的旗号,开讲座,拉人过来听课,就送些小礼品,比方说蛋,小瓶子的油,等等,拉人头,甚至还有集体去旅游的,影响的人十分多。
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打击,这样才能有效果,
以上仅为本人意见,仅供参考
保健食品,到底能不能代替药物,这是一个不能一概而论的问题。
如果一概而论的说能代替药物或者是不能代替药物。都不是实事求是的说法。
任何做法的对与错,是与否,都是靠用结果来证明的。用什么方法调[_a***_]疗人身体上的疾病能否有效果?也不能例外,又有事需要用结果来说话的。
无论是西药还是中药,以及各种保健品。也都是,要么是在人身上经过实验证明有某种效果,要么是在动物身上经过实验证明有某种效果,再过渡到人身上证明有某种效果。才能获得各个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生产的。
本人要说的是,针对有些人的有些情况,也出现过应用宝健品得出的结果比用药物得出的结果还好的情况。
食疗养生馆开食疗处方属于非法行医吗?
个人认为,应该不算违法,只是一种建议而已,只要没有绝对性,主动权不在开方人手中,不具备强制性。只是太多数人容易把责任推给别人了,期望值又太高了带来的更坏的失望。
首先,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非执业医师不可开具处方。如果你开出的没有处方药,仅仅是包含国家规定的食药同源的中药类,不能说是开食疗处方,而只能说是食疗配方。
然后,饮食工作者根据经验推荐顾客食用某些配方食物不违法,但是在推荐过程中过于夸大食疗功效,涉及医疗治疗范围,也是违法的,属于虚***宣传,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就要涉及非法行医罪了。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是行医不行医先不说,肯定违法,大家可以到国家部门食药所问问,食就是食,药就是药,如果你开店说什么什么食物治啥病就可以罚你款,说你夸大宣传,食疗写在书上可以,从你口中说出来就可能吃官司,所以最接地气的中医文化食疗也就不在市场上了,是百姓一大损失。
中药材是农产品吗?
中药材是农产品,现在中药材的生产方式都是农户种植或者农户养殖,或者野外***集这样来得到的。
没有经过初级加工的中药材属于初级农产品,是按照农产品进行管理的。经过精选,静止切片后的中药材叫做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目前我们国家是纳入药品范畴来进行管理的。
中草药材: 包括田地间长的、地上爬的动物、水里游的、天上飞的,没有炮制过或深加工,及配成方剂治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条例)都是农产品。中国的中草药材意义远大于我们所谓"农产品"定义!
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水准,中药材到底是药品还是农产品,大多数人可能都整不明白包括我,最近有幸得专家指点迷津才整明白了点,这里我给大家分享一下:
一、中药材不一定是药品
1.《药品管理法2015版》生产新药品或者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须经***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目前没有具体目录,就没有依据说明哪些是药品,哪些不是。
2.《药品管理法2015版》中,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 可是***院法制办《对北京市人民***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非药品柜台销售滋 补保健类中药材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国法函(2005)59号)中说明,“基于人参、鹿茸等中药材具有医疗、保健双重性能。有些品种虽未列入”药食同源 “的名单,但均作为滋补保健品销售使用。产品及不标示功能主治,也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这样以来既不标示功能主治,也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地中药材就不能称为药品。
3、《药品管理法2019版》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可是《关于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中药材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关于中药材收购销售有关问题的批复》:挑拣、清洗、切制或修整等适宜的中药材加工,使药材不受污染,有效成份不被破坏的,无需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样的话中药材也不能称为药品。
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 的复函》:中药材有药用、食用、兽用等多种用途,判断中药材是否属于药品管理,关键在于界定其用途;作为药品管理的中药材,生 产经营渠道须严格管理,相对区分隔离。中药材作为中药生产的原料 进入药用渠道,须纳入药品管理,依法加工炮制使用。
二、中药材为什么是农产品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农产品概念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既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中药材除了极少部分建立了GAP规范的种植,大部分都是农民或个体户按照种庄稼的模式种出来的。它和***、玉米一样,具备了农副产品的性质。
2、《药品管理法2015版》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中药材可以和普通农产品一样,在农贸市场销售。
3、《药品管理法2015版》中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予以取缔。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在商场、超市等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尚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人参、鹿茸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不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材在进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前具有农副产品特性。
这样就基本清楚了,未规定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不作为中药材原料进入药用渠道的中药材,不能界定为药品,应该归到农副产品。
浅见寡识,希望有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健食品可以添加中药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健食品可以添加中药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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