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保健品诈骗老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海保健品***老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三江源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介绍?
简介:上海三江源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0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食品流通(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批发零售,(从事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张德保
成立时间:2003-12-01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08000326106
公司地址:天目中路749弄53号1003室
如何看待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并把财产给了一名阿姨?
听着有点别扭,什么叫做无故死亡?只听说有无故旷工的,有无故逃课的,有无故***骂人的,现在又多了一个名词,“无故死亡”,难道是我少见多怪了吗?
也不跟你叫那个真了,权当就把无故死亡当做无疾而终了吧,不过想想也不对啊,79岁的老人要是没病的话能死吗?现在生活这么好,79岁就死了,还被说成是“无故”,无故能死人吗?提的问题不严谨让人怎么去回答?不带这样难为人的行不?
并把财产给了一位阿姨更是让人觉得有点无厘头,他个人的财产,爱给谁给谁,别人能管得着吗?别人怎么看也没有用,难道给阿姨不行吗?谁规定的死后财产只能给阿叔不能给阿姨的?既然如此,这不是咸吃萝淡操心吗?
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死后的财产如何分配完全是个人私事儿,别人就少操那份心了吧。
对于一个79岁的上海的精明的有儿子的老人,不是伤心的到极点,悲愤到极点,怎么舍得将自己毕生积累的财富奉送给一位只服侍了几个月的保姆?今天的年轻人在20多年的学校教育中,似乎少学了点什么!中国教育似乎少了点什么!我们的社会舆论似乎也少了点什么!
(原创)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这在医学上解释,大多是心血管方面的突发梗死病症,在老年人中是多有发生的。但这类病一般死亡较快,是来不及作遗嘱处理后事的,处非这位阿姨跟他在一起生活,作口头交待或被协助按一个手印。这就应该考虑其它方面的原因了。
他把财产给了阿姨,表明一是正常情况下是他心里有这位阿姨,在他生前这位阿姨对他好,超过了他的子女,令他感动。二是生前子女因种种原因对他不好,令老人十分寒心,产生堵气。三是不排除其它方面的原因。
这件事提示人们,有老人的家庭,子女应多一份辛苦,多一份责任。避免不该有的遗憾。
(个人观点,有误批评)
50万财产,79岁晚景凄惨
1,老人无故死亡,有2层含义:一层意思,没有死亡的迹象,无疾而终,寿终正寝。这是五福中的最后一福,善终。这是任何人的福气,也是我梦寐以求的。自己不遭罪,不连累家人,这样死多好啊。另层意思是死的突然,死的奇翘,有他杀的嫌疑。老人既然己死,火化得有死亡证明,正常死亡医院会开,非正常死亡,得经公安机关法医出具死亡证明才会火化。老人怎么死的,涉及到他的遗嘱有效性问题。老人因病正常死亡,死之前头脑清醒,能够自主表达意思表示,遗嘱要件符合要求,遗嘱有效,继承遗产是合法的。如果老人死于他杀,与纪女士有关,遗嘱无效。还要追究纪女士的刑事责任。
2,老人去世,正常的话,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他年轻时结过婚,离异,前妻生个女儿由前妻抚养,有个姐姐和侄儿对他照顾过。他和张女士结婚有结婚证,约定给了10万块就离婚,但这个张没离婚。以5000元雇纪女士把79岁老人送纪女士家护理。老人写遗嘱把所有养老金送纪女士。几个月老人死亡。老人的遗产如何继承?
老人死亡正常,立遗嘱时如证明无胁迫,还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遗嘱形式合法,那就认定遗嘱有效,纪女士继承50万养老金。
前妻已离异,与继承老人遗产无关。继承人有妻子张女士,虽违背承诺,有图财的企图,又没承担护理义务,但没离婚,就是合法妻子。有前妻生的女儿。张女士和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姐姐照顾过老人,可适当分得遗产。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侄子的父亲死于老人之前,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因此无权继承。但对老人照顾过,也可适当分得遗产。
老人除了那50万养老金,是否还有别的遗产?比如有产权50平方米楼房,按上海市场价,约500万。先分出产权的一半是妻子张女士的,250万。产权一半250万是老人的遗产。对姐姐和侄子的照顾,适当分得遗产各25万元。余下200万元由张女士和女儿均分,各100万元。谁要房谁给别人补差。如果老人没房,这几个人无法继承房产。
人老了活的不淒惨,早做安排。还是有个温暖的家,有住房,有个原配妻子知冷知热陪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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