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健食品专项清理视频会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健食品专项清理***会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汤鲁宏教授靠谱吗?
靠谱的,
汤鲁宏,男,1960年1月出生,江南大学教授,***大学副教授,教授,***公司技术总监。
主讲课程
指导硕、博士生研究方向
药物的酶法酯化改造与酶法手性拆分;
药用生物催化技术与生物催化工程;
保健食品***的开发;
制药工厂的环境污染治理
保健品诈骗团伙坑老现场曝光!武汉民警乔装侦察,抓86名嫌疑人, 你怎么看?
首先,我想说“抓得好”。希望把这些损坏保健品市场声誉的违法分子抓尽杀绝,乌烟瘴气的保健品市场真的需要国家机关雷霆出击,坚决清除这些害群之马。
其次,我想为武汉警方点赞。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去卧底“老鼠会”,这种实实在在为民除害的行为,值得全国民警学习。有你们保驾护航,我们老百姓值得庆幸。
再次,我想给所有媒体提个建议。希望媒体报道这些消息时,给“保健品”这三个字加上双引号,这些产品明明是***的保健品,可给人的感觉说的是所有保健品,这种不加区分的报道会混淆视听,把锅甩给了所有保健品,这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别是有些媒体为了抓眼球,什么“进价5元,卖价5000元”,这种报道本身就很不地道。这件事的核心是卖“虚假保健品”、是欺诈消费者,不是价格的问题。再说了,符合经济学原理的价格,从来不是由成本(进价)决定,而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
最后,我想给所有的消费者提个醒。要保健,要吃保健品,一定要去正规的机构、正规的渠道购买,比如药店、医院,真正的保健食品,吃一年也要不了“5000”,关键是安全还更有保障。
保健食品不能预防治疗疾病,那么保健食品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保健食品的存废之争、意义之争、利弊之争,早已经超出了保健食品本身,而牵扯到更多其他方法的因素。
1.人们的认知水平:保健品也好,保健食品也好,药品也好,都涉及相对比较专业的医学、营养学、生物化学等知识,而销售、服用、探讨这些话题的绝大部分人都是非专业人士;卖的人多数都不懂,买的和使用它的人也多数不懂,每天在议论、争吵、探讨的人也不懂,都是站在自己的了解、认知和跟自己有关的角度,而不是站在公正、客观、科学、全面的立场,多数人的认知是片面、武断和不够公正的,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一片混乱。
2.社会的发展阶段:一个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人们的需求、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人们的文化程度、社会大众的认知水平存在极大的差异化特点,这一切都处在不断发展、进步和完善的过程中,也会逐渐变化的越来越理性、客观和接近事实的根本属性;只是需要时间。
3.保健食品作为区别于食品和药品的功能性食品,一定是有其特殊的作用、意义和使用范围的,是在食品基础上的进一步浓缩、提取、分离和萃取等,对亚健康、生理功能和营养素的缺乏,有一定的预防和调理的作用,不是普通食品可以做到的,普通食品是没有经过量化和标准化的。
取消直销牌照,让保健品进药店或超市,只有这样保健品才能回复到正常状态。保健品对人体本身有一定的保健作用,但目前形势保健品已经成了传销和直销企业谋财害命的工具了。
大多数直销企业拿着保健品在做着传销的勾当,没有直销牌照的传销组织也拿着保健品作为他们的工具谋财害命,一款生产成本不足10元的保健品在直传销的企业的手中层层加价、经过编织无数个谎言最终已几十倍甚至百倍的价格卖给疾病缠身的病人手中,
本身国家允许直销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及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但现实很残酷,***院令443号文件《直销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直销分为集体直销和个体直销,但不论哪一种都不允许发展下线和交加盟费取得资格以及以及团队。团队发展越大获得的报酬就越多。目前直销企业完全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也完全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构成传销犯罪的全部要件,这样的企业公然在和国家法律对抗。
权健、华林、无限极、天师、黑茶等直销企业哪一个都身背无数死亡的案例,根据媒体报道有的直销企业直接或间接因从事传销造成死亡人数高达200人之多,这不是***,这是谋财害命,这样的黑心企业不除不足以平民愤,这样的企业不除对不起死去的受害者!
目前保健品在国内带来的危害已经远远大于他实际存在的意义,取消直销牌照,对传销立法迫在眉睫。
把食用类保健品称为保健食品本身就是借换概念制造矛盾的做法。
保健品是为保健而生的,不能治病怎么保健?
说保健品不能治病就好比说保安不会打架一样扯淡,当然,有些保安不会打架,但容易发生斗殴***的地方招保安肯定是要招能打的。同样道理保健品只有能解决一些致病问题才是合格的保健品。
其实保健品从字面上解释应该是:保障和维护健康的物品,因此药品也应当属于保健品范畴,只是药品是一些副作用比较大使用有一定规范[_a***_]的保健品,而剔出了药品之后的保健品是副作用相对小很多,使用的规范也不是很严格的保健品。
食用类保健品,其关键词是保健品,虽说副作用比药品小,也不是可以随便大量使用的。当把名称改为保健食品时,关键词变食品了,就会让某些人以为可以随便吃的了,因此就会出现女童吃无限极产品出问题这种事,所以定名不是可以瞎定的,偏偏把食用类保健品定名为保健食品的不会站出来承担责任的。
另外把食用类保健品称为保健食品,不知道是否当今中国大家还食品匮乏?而且这样的定名也让很多人以为保健品是不需要有什么功效疗效的,那么请问凭什么要有人来买这样的保健品呢?不是存心让人去骗人吗?偏偏如此制造社会矛盾又是不会站出来承担责任的。
将保健品一棍子打死,很显然是不妥当的。作为现阶段的矫枉过正过渡阶段无可厚非,但绝非良策。首先从源头说要正本清源,产品的检验检测必须从严;在应用上要有一定专业知识人员把关,从类型适应到剂量要有专业人士掌握说明,学个十天半月就给人断病开药绝对不行;科普宣传要到位,保健品的调理作用要讲明,虽不具备药品治疗功能,但能具备亚健康调理减少进医院的机会,配合药物治疗可以 加快治愈过程,这样才具备保健品的意义,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健食品专项清理***会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健食品专项清理***会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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